为了有效减少空难的发生概率,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据新华社报导,2011年《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2000)》出台,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设措施-机场》附件十四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航空障碍灯(MH/T6012-1999)》对航空障碍灯又作了如下设定:
一、航空障碍灯的分类
根据MH/T6012-1999及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设措施-机场》附件十四,障碍灯分为低光强,中光强和高光强三大类:
低光强航空障碍灯为恒定发光,红色,峰值光强大于32.5cd,一般不单独使用,必须与中光强和中光强A型障碍灯配合使用,如45米以上的建筑物应设置多层中光强和中光强A型航空障碍灯,在中光强和中光强A型障碍灯之间可设置低光强航空障碍灯
中光强航空障碍灯按发光要求分为两种:a中光强B型航空障碍灯为红色闪光航空障碍灯,有效光强大于2.000cd,用于105米以下的建筑物,或与中光强A型航空障碍灯配合使用。
中光强C型航空障碍灯为红色常亮灯,有效光强大于2.000cd。适用于45米以下的单体建筑物。中光强A型航空障碍灯为白色闪光,有效光强20.000cd,用于105米以上的建筑物,与中光强航空障碍灯配合使用。
二、一般可参照下面的设置来设置航空闪光障碍灯
障碍物就其障碍灯的设置应标志出障碍物的最高点和最边缘。如果物体的顶部高出其周围地面45米以上,必须在其中间层加设障碍灯,中间层的距离必须不大于45米并尽可能相等。地处城市和居民区附近的建筑物设装中间层障碍灯时,应考虑避免使居民感到快。一般要求从地面只能看到散逸的光线。外形广大的建筑群所设置障碍灯应能从各个方面看出物体的轮廓,水平方向也可参考以45米左右的间距设置障碍灯。对于105米的超高物体、设施或拉线塔、楼顶塔等,应在其顶端设置中光强型障碍灯,并为白色闪光,其下部分层设置红色中光强型障碍灯。
高于150米的超高物体应在其顶端设置高光强型障碍灯,并且应以中、高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超高压输电线铁塔应设置高光强型障碍灯,并为三层同步闪光。位置为塔顶、电缆下垂最低点及二者中间位置,且需沿电缆走线方向设于铁塔外侧。对于烟囱或其他类似性质的建筑物,顶部障碍灯必须位于顶端1.5-3米之间,考虑到烟囱对灯具污染,障碍灯可装设在低于烟囱口4-6米的部位不论哪种障碍灯,其在不同高度的障碍灯数目及排列,应能从各个方位都能看到该物体或物体群轮廓,并且考虑障碍灯的同步闪烁,以达到明显的警示作用。
一航空障碍灯设置的范围与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国家有关文件对设置航空障碍灯有明确规定:机场净空保护区的限高或超高建筑物应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航路上及飞行区周围影响飞行安全的人工及自然障碍物应当设置航空障碍灯及标志。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地面高耸,高大建筑物和设施,应当设置航空障碍灯和标志并保证正常状态。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在城市中建有停机坪,城市上空视为净空,城市中的高大建筑物也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及标志。
有了航空障碍灯设置的相关规定、标准及建议相信空难就会少发生一些,我们的生命就会更有保障一些,不要让伊春空难那样的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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